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为了提高我校的体育运动水平,发展高校竞技体育运动,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营造积极、健康和富有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特制定2013年华东师范大学选拔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方案。
一、选拔测试对象及条件
(一)测试者思想作风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而且在田径(男女)、排球(女)、篮球(男女)方面有特长。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报考条件,且已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办统一组织的2013年高考文化报名,获得高考报名号(14位)。
二、拟招收项目(位置)
1、田径:男子(
2、女排:主攻、副攻、接应二传、二传
3、女篮:前锋、中锋、后卫
4、男篮:后卫、中锋、前锋
三、招收计划
田径、女排、女篮、男篮共招收35人(暂定)。
四、网上报名方法、时间
1、凡符合本测试方案的规定并且接受本方案选拔原则与程序的考生,按要求登录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
2、网上报名起止时间:暂定
五、现场报到、测试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到时间和地点:
2、报到要求:考生需提交有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包括: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贴好照片并盖单位公章)、高中毕业证书原件或盖单位公章的学历证明、比赛成绩证书原件、有证书编号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由体育局竞赛处盖红公章的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比赛成绩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验证合格者缴纳报考费和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当场领取测试准考证,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3、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竞赛成绩须经考生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认可。所有参加选拔测试的考生必须诚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
4、各项目测试时间和地点:
(1)田径:
(2)女子排球:
(3)女子篮球:
(4)男子篮球:
六、选拔原则、程序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同时考生必须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和测试等第标准。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我校运动队项目设置、场上位置的需要择优录取,录取考生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
3、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录取优惠政策,具体优惠程度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考生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且按要求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公示名单中的考生,我校会每人发放一份要求达到的高考文化成绩通知),我校即给予录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者录取为我校学生。
5、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七、联系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联系电话:021—54345138,62233434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监察电话:021—5434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