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範大學2019年臺灣地區免試生招生简章

2019-03-14来源:本科招生网浏览量:368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20196號)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條件

1.具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

2.參加2019年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簡稱“學測”),各科成績達頂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就读于在大陸辦學的臺商子弟(女)學校的高中畢業生“學測”考試各科成績達到前標級。其中申請理科專業考生的學測考試科目須包含國文、數學、英文、自然四門,申請文理兼招專業考生的學測考試科目須包含國文、數學、英文、社會(或自然)四門。

二、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詳見《華東師範大學2019年臺灣地區招生專業目錄》(附錄一),本科,學制四年,招生計劃總計原則上不超過22(音樂類專業除外)。申請者須在我校公佈的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3-6個專業作爲專業誌願,音樂類考生(包含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表演專業)只可填報1個專業方向的一个子项,且音樂類專業和其他專業不可兼報

三、申請資料

1.申請表

請下載《華東師範大學2019年臺灣地區學生免試入學申請表》(点此下载...),並按要求進行填寫,請務必準確填寫學測報名序號、準考證號和學測成績,音樂類考生須按照附錄二要求準確填寫報考方向及子項(管弦樂要求爲具體樂器)。

2.《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臺胞證”)影印本。

3.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4.個人陳述

陳述本人的申請理由、愛好特長、學習能力,以及對未來大學生活的計劃和設想、職業理想等等。字數控制在1000字之內,請學生本人手書。

5.臺灣地區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成績通知單影印本。

6.體現學生情況的其他資料(僅限高中階段)。

7.申請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表演專業者還需提供個人表演視頻(视频錄製要求详见附錄二)。

請將以上申請資料1-6按以上顺序左側装订好,於2019325日前郵寄到華東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幹訓樓419室,郵遞區號:200062)。

申請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表演專業者還須同時將上述申請材料7通過電子郵件於2019325日前發送至郵箱ECNUZSB@VIP.163.COM,郵件主題為:報考專業+報考方向+子項+姓名。

四、選拔辦法

1.學校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考生的面試資格。

2.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的面試,面試具體安排見學校郵件通知。

3.我校根據考生的申請材料和面試成績,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4.我校將確定錄取考生名單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由該辦公室統一辦理所有臺灣學生入學錄取手續。

五、領導與監督機制

1.臺灣地區免試生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重大事項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2.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六、聯系方式及其他

1.華東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200062

咨詢電話:021-62232212

微信公眾號:華東師大本科招生

華東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www.zsb.ecnu.edu.cn

2.華東師範大學音樂學院

諮詢電話:021-54345320

華東師範大學音樂學院網址:http://music.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500號華東師範大學音樂學院(200241

3.監督電話:021-54344605

監督郵箱:jwjc@admin.ecnu.edu.cn

七、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和初試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材料中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後續考試資格;已經獲得合格考生認定資格的,則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2.所有招考資訊通過華東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發佈或電子郵件通知。考生報名後應及時關注網站資訊電子郵件;未及時查詢網站資訊電子郵件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承擔。

3.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仲介組織校考相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

4.考生體檢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5.若教育部或有關部門2019年的相關規定有變化,則按新規定執行。

八、本招生簡章解釋權歸華東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附錄一:《華東師範大學2019年臺灣地區招生專業目錄》

招生專業(類)

備註

科類要求

最大招生

漢語言文學


文理兼招

2

漢語國際教育


文理兼招

2

英語


文理兼招

2

法語


文理兼招

2

日語


文理兼招

2

俄語


文理兼招

2

工商管理類

含工商管理、會計學、旅遊管理、會展經濟與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房地產開發與管理6個專業。

文理兼招

2

工商管理

(中法創新實驗班)


文理兼招

6

公共管理類

含人力資源管理、行政管理2個專業。

文理兼招

4

新聞傳播學類

含新聞學、廣告學、編輯出版學3個專業

文理兼招

4

歷史學


文理兼招

2

哲學


文理兼招

2

政治學類

含政治學與行政學、公共關係學2個專業。

文理兼招

6

思想政治教育

 

文理兼招

3

法學


文理兼招

6

社會學類

含社會學、社會工作2個專業

文理兼招

6

教育學類

含學前教育、藝術教育、特殊教育、特殊教育心理、教育康復學、公共事業管理、教育技術學7個專業

文理兼招

8

心理學類

含心理學、應用心理學2個專業

理科

2

數學類

含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2個專業

理科

2

物理學類

含物理學、電子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3個專業。

理科

4

化學


理科

4

生物科學類

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2個專業。

理科

4

地理科學


理科

4

地理信息科學


理科

4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

含環境科學、環境工程2個專業

理科

4

生態學

含生態學、環境生態工程2個專業

理科

4

電子信息類

含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微電子科學與工程、通信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4個專業。

理科

6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理科

4

軟件工程


理科

4

音樂學(音樂教育)

只招鋼琴和美聲唱法。

文理兼招

2

音樂表演(聲樂)

只招美聲唱法。

文理兼招

2

音樂表演(鋼琴)


文理兼招

2

音樂表演(管弦樂)

具體招生樂器見附錄三

文理兼招

2

學校可根據實際報考情況調整各招生專業(類)最大招生數。

附錄二: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表演專業個人表演視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