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2011〕18號)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條件
2017年參加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簡稱“學測”),成績達頂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就读于在大陸辦學的臺商子弟(女)學校的高中畢業生,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到前標級。
二、招生專業
申請者可在我校公佈的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3個專業作爲專業誌願,招生專業詳見《華東師範大學2017年臺灣地區招生專業目錄》(附錄一)。
三、申請資料
1、申請表
請下載《華東師範大學2017年臺灣地區學生免試入學申請表》(附錄二),並按要求進行填寫。
2、《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臺胞證”)影印本。
3、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4、個人陳述。
陳述本人的申請理由、愛好特長、學習能力,以及對未來大學生活的計畫和設想、職業理想等等。字數控制在1000字之內,請學生本人手書。
5、臺灣地區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成績通知單影印本。
6、體現學生情況的其他資料(僅限高中階段)。
請將以上申請資料按以上顺序左側装订好,於2017年4月30日前郵寄到華東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幹訓樓419室,郵遞區號:200062)。
四、選拔辦法
1、我校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考生的面試資格。
2、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需參加我校的面試,面試具體安排見學校郵件通知。面試地點設在華東師範大學中山北路校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
3、我校根據考生的申請材料和面試成績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4、我校將確定錄取考生名單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由該辦公室統一辦理所有臺灣學生入學錄取手續。
五、監督與責任追究
1、學校招生監督小組對本次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使整個招生過程做到標準明確、辦法公開、程式規範。
2、接受社會監督。學校設立監督電話,接待來電來訪,全面接受社會監督。
3、監察處監督電話:+86-21-54344651 。
六、本簡章解釋權歸華東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七、聯絡方式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郵遞區號:200062
電話:+86-21-6223-2212;傳真:+86-21-6260-0294
電子郵件:zsb@ecnu.edu.cn
学校網站:http://www.ecnu.edu.cn
附錄一:《華東師範大學2017年臺灣地區招生專業目錄》
附錄二:《華東師範大學2017年臺灣地區學生免試入學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