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构建卓越育人、卓越学术、卓越服务融通共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全方位系统性育人创新。学校地处上海市,已经形成“一校两区、联动发展”的办学格局,闵行校区位于上海市东川路500号,普陀校区位于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传播学院以“国际视野、中国声音、秉中持正、追求卓越”为理念,凭借政府部门、主流媒体、高等院校三方协同联动的持续创新模式,以互联网思维为主导、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跨学科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国际资源为抓手、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基础,致力于建设国际一流传播学院。
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根据应用型艺术人才培养的特点,增强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的融合,强化实践教学在培养方案中的比重,科学构建学生的知识体系,提升实践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学生对语言传播、视听传媒、文化创意市场的适应能力,为媒体及社会培养高质量播音主持及口语传播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3000元/学年。2024年招生计划20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辽宁 | 2 | 山东 | 2 |
上海 | 2 | 河南 | 2 |
江苏 | 2 | 湖南 | 2 |
浙江 | 2 | 重庆 | 2 |
安徽 | 2 | 四川 | 2 |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4年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且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播音与主持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录取时使用各省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三)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不低于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则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规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艺术类综合成绩折算方式会有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该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 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传播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3075
传播学院网址:www.comm.ecn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200241)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